[天成法律小教室]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房東該怎麼做呢?

by | 3 月 21, 2019 | 法律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
我的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未繳,但因當時我們的合約是在書局購買的制式契約,並沒有多加其他規定,現在房客不打算搬家但他又沒錢繳房租,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盧天成律師回答:
房東將房子出租於房客,兩人間之法律關係為租賃關係,房客就有按約定給付租金之義務,如果房客未依約支付租金,就構成「給付遲延」的問題。

依民法第440條規定,如果房客積欠房租達兩期之租額,房東可以定相當的期限催告房客支付租金,如果房客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租金,房東就可以終止契約,並要求房客返還其房屋。

就本案件而言,房客已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未繳,房東就可以依上開法律之規定,先以郵局存證信函定相當的期限(如函到後五日內)催告房客支付租金;房客如果於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話,房東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此終止權的行使必須以意思表示為之(最好是以郵局存證信函表示,較易舉證);

一旦合法終止契約後,房東就可以要求房客返還租賃物;如果房客還是不配合的話,房東就可以向法院對房客提起給付租金及返還租賃物之訴,判決確定後,即可對房客之財產提起強制執行!


盧天成 律師

律師簡介
姓名: 盧天成
現任機構名稱: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士、銘傳大學財經法律碩士。
專長領域:債權債務糾紛、民刑事訴訟、公寓大廈糾紛、商務糾紛。

經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臺北市國際青年商會會長、中華民國觀護協會理事、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法律顧問、台灣警安聯防協會監事、銘傳校友會總會監事、大安社區大學講師及獨家報導雜誌、蘋果日報法律專欄,及多家公司行號、學校團體、社區大廈之法律顧問。

文章發表:由釋字第420號解釋租稅規避之防杜、論財團法人之監督規範、客戶欠錢不還怎麼要回來、身後事情知多少?談繼承爭議問題、老闆辛苦知多少?談勞資爭議問題、如何預防債務人脫產、蘋果日報法庭專欄、蘋果日報地產王專欄等等。

演講授課:如何保全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社區問題如何法辦、不動產經濟爭議、談房屋租賃之法律問題、交通事故之處理、談酒罪駕車、談離婚案件之處理、愛情裡的法律學分、談婚姻始末之法律關係等等。

電台採訪:台灣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台、臺北廣播電台、蘋果動新聞、TVBS新聞台、威傳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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