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于安律師專欄】省小錢賠大錢!我可以隨意下載軟體來用嗎?

by | 4 月 25, 2021 | 名家專欄, 法律

案例1:如果我自己在家中下載破解版(俗稱盜版)的軟體使用,我的行為有犯法嗎?

案例2:如果我上班的公司讓我和其他員工使用盜版軟體,公司和我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不妨也來思考一下,你知道公司所使用的設計、繪圖軟體,或是其他部門所安裝使用的軟體,是不是都有得到正版授權呢?

   如果公司營業上所使用的軟體並非是透過正版授權,而是私自安裝使用盜版的軟體,身為員工,你知道你有可能也要負擔刑事上的責任嗎?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關於使用盜版軟體可能會遇到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個人使用盜版軟體的法律責任
二、公司使用盜版軟體的法律責任
三、使用開源P2P檔案分享軟體(BT、eMule)也有可能構成犯罪?

一、個人使用盜版軟體的法律責任

   如同文章一開始的案例1:如果我自己在家中下載破解版(俗稱盜版)的軟體使用,我這樣的行為有犯法嗎?

答案是有的。

   我這樣子的行為已經構成經由擅自重製的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可依《著作權法》第91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除了上述的刑事責任,還有可能要負擔民事責任,依照《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責任就是金錢的賠償,所以個人下載、安裝或使用盜版軟體,一旦被檢舉或查獲,不但有可能要賠償超過當初花錢買正版軟體的金額,還有可能面臨被關的下場,這樣子得不償失的行為,還是少做為妙。

二、公司使用盜版軟體的法律責任

   如同文章一開始的案例2:如果我上班的公司讓我和其他員工使用盜版軟體,公司和我會面臨什麼法律責任呢?

答案是公司老闆、我跟其他有使用的員工都有可能犯法。

   如果公司使用盜版軟體,除了公司負責人(或雇主)可能成為被起訴的對象以外,使用軟體的員工也有可能得視其使用行為來負擔刑責及民事責任(金錢賠償)。

   因此,如果今天我們是受雇者,明知公司沒有預算或其他原因,不願意花錢購買正版軟體,被雇主要求使用盜版軟體即可的時候,應該要了解到自己的立場,這樣的行為不只老闆有可能被告,連員工都會是一起求償的對象,所以為了保護我們自身權益,安裝及使用盜版軟體的這些行為,一定要適時反應且不該照做。

   反過來說,若今天的情形是員工「擅自」安裝及使用盜版軟體,即使雇主真的不知情,還是有可能會因為未盡到管理監督的責任,要一起負擔連帶責任。所以並不是單方面只有員工要注意,身為雇主的一方也應該善盡義務管理責任。

※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是作為「營業」使用的話,其刑事責任會依最終法院判決條文為主,但基本上一樣會是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皆可求償。

三、使用開源P2P檔案分享軟體(BT、eMule)也有可能構成犯罪?

   除了前面兩點是「使用」軟體外,還有另外一種對等網路檔案分享(Peer-to-peer file sharing,即常見的P2P應用分享),常見的軟體有BT及eMule。

   很多人會覺得使用P2P軟體的話,會找不到來源者,所以也就不會找到使用者(下載的人),但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因為只要有IP位址,在我國境內都可以查,何況使用P2P分享的種類繁雜,舉凡電影、音樂、動畫、漫畫、小說…..等等,只要「下載」或「分享」,就有可能會侵害到他人的著作財產權。

   實務上也有很多案例,是個人透過這些非官方管道下載不明來源的檔案,而收到警察局的調查通知單,有些甚至是起訴至法院的例子,所以千萬不要僥倖以為只要自己沒有商業行為(營利),只是自己要收藏就可以擅自下載這些受著作權保護的檔案。

吳于安律師小叮嚀:
所以,你發現了嗎,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來下載盜版軟體,到時候因而吃上官司就虧大了!
而除了「下載」之外,「分享」的行為也有可能會侵害到他人著作財產權,有時候只是一個簡單轉發或轉貼的動作,就有可能會為自己帶來麻煩。

省小錢賠大錢!我可以隨意下載軟體來用嗎?
省小錢賠大錢!我可以隨意下載軟體來用嗎?

吳于安律師
吳于安律師

簡介:
服務超過100種產業、250間公司(包括上市櫃公司及數十間年營收破億之公司),也是各大協會、學會、公會等特聘法律顧問及講師,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爭訟案件都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客戶包括上市上櫃公司、加盟連鎖餐飲業、各類診所、室內/平面設計業、禮贈品業、文創業、廣告業、不動產仲介業、包租代管業、物業公司、保全公司、人力仲介、旅行社、工程業、生物科技業、花藝業、聯誼業、美容紋繡醫美業、資訊工程業、社區管理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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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安法律事務所 所長兼主持律師
中華民國合格專利代理人
BNI三金質獎章會員
台北、新北、士林法律扶助基金會 扶助律師
台北市政府&中正區&文山區公所諮詢律師
中華影音行銷協會 理事兼顧問律師
台灣全球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 顧問律師
崔媽媽基金會 公益律師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顧問律師
醫學紋飾專業委員會 顧問律師
台灣植牙聯盟醫學會顧問律師
亞太微整形暨醫學紋飾美容協會 聯合發起人暨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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