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證據說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舉辦111年度第2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by | 8 月 9, 2022 | 法律

【威傳媒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於111年8月3至5日辦理111年度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3日上午進行選任程序、4至5日進行審理、評議及宣判程序,5日下午接續進行座談會。

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由審判長謝其達、受命法官鄭諺霓、陪席法官盧伯璋及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公訴檢察官由嘉義地方檢察署葉美菁、楊麒嘉檢察官擔任,辯護人則由嘉義律師公會李鳳翔、葉昱慧律師擔任。

  此次模擬審理的案件,是一起因情感糾葛所產生的真實案件改編,檢方起訴被告是被害人的男友,因至被害人租屋處時,見垃圾桶內有使用過之保險套,懷疑被害人於交往期間「劈腿」其他男性,與被害人發生口角爭執後,將被害人強押床上,並徒手掐勒被害人頸部,待被害人嘴唇發紫、口吐白沫時,始離開現場,檢、辯雙方就被告究為殺人既遂或是傷害致死進行攻防。

年度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年度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本次國民法官選任程序時,為有助於了解候選國民法官近期心理狀態,判斷是否適合擔任國民法官,進行了心理與法律的跨界結合,採用心理健康指數測驗表,供到場之候選國民法官填寫,測驗結果除了1位計分落於有輕度情緒困擾外,其餘均屬正常範圍。

  於審前說明時,審判長透過心理學的概念,向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講解,檢察官與辯護人雖為法律專業權威之人,但並不意謂雙方之見解或攻防必定正確,勿因其所言而影響自己判斷,而產生「權威效應」。並提醒國民法官,不要因被告長相美醜、外在穿著、社經地位,而對被告產生不同評價的「月暈效應」。

年度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年度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針對國民法官的照料,本次模擬也進行特殊安排,除製作簡明易懂的文宣外,並極力給予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心理支持,於各項證據調查階段,排定多次休息時間,尤其在每次開始證人及被告補充詢問前,也會稍作休息,進行短暫分組討論,事先探詢國民法官有無問題想補充詢問,並進行釋疑,擔任評論員的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李秋瑩法官及蕭奕弘律師均認此一分組討論,可避免國民法官身心壓力,自由表達意見,值得讚許。

  在案件宣判後舉行的座談會上,蕭律師指出審判長在主持評議時,從最基礎的事實開始評議,譬如本件「是否發生死亡結果」?讓國民法官從最簡單的地方開始思考,也使國民法官習慣做出認定前,需要思考證據所在,再漸漸進入核心事實的評議,最終評議成立殺人罪,並量處被告有期徒刑8年6月,褫奪公權5年;國民法官對此也回饋指出,模擬審判讓他充分感受何謂「用證據來說話」,且透過國民法官合議庭的對話與激盪,察覺到自己沒有發現的觀點,令他印象非常深刻。李法官亦指出,合議庭事先準備的罪責及科刑樹狀結構圖,用來協助評議時的討論,讓評議更聚焦及具體化,是非常有效的評議輔助方法。

  胡文傑院長在座談會總結時指出,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於明年上路,本院已舉辦過多次模擬演練,希望從模擬中事先發現問題,尋求改進之道,本次已是新制上路前的最後一次模擬,算是演練成果的總驗收,不管是評論員或國民法官均多方肯定此一制度,相信新制上路後必可順利推行,贏得國民的認同與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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