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大多數民眾對於此項制度仍有許多不甚了解的地方,嘉義地方法院特別邀請嘉義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汽車代檢聯誼會進行一日國民法官體驗。張庭長志偉以民眾對於國民法官制度常見的問題為主軸,切實破除迷思,使與會人員更加了解擔任國民法官的基本條件、權利義務及審判流程
嘉己人暫時免做工 有機會逗陣作法官 嘉義地院邀請嘉義縣工業團體作夥瞭解國民法官制度
國民法官法業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屆時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