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法律小教室]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房東該怎麼做呢?

[天成法律小教室]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房東該怎麼做呢?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我的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未繳,但因當時我們的合約是在書局購買的制式契約,並沒有多加其他規定,現在房客不打算搬家但他又沒錢繳房租,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盧天成律師回答:房東將房子出租於房客,兩人間之法律關係為租賃關係,房客就有按約定給付租金之義務,如果房客未依約支付租金,就構成「給付遲延」的問題。依民法第440條規定,如果房客積欠房租達兩期之租額,房東可以定相當的期限催告房客支付租金,如果房客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租金,房東就可以終止契約,並要求房客返還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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