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教養院37週年院慶,幸福廚房慶開幕,陽明山獅子會熱情同歡

陽明教養院37週年院慶,幸福廚房慶開幕,陽明山獅子會熱情同歡

【威傳媒記者林志毅/台北報導】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於今(26)日歡慶37週年院慶,舉辦「陽明37,神氣冒險趣」院慶暨親子園遊會,臺北市社會局局長陳雪慧到場慶賀並肯定該院在身心障礙者照顧工作上精益求精的努力,也為該院結合外界資源提供服務使用者多元餐食體驗的「幸福廚房」進行啟用揭幕。 院方今年度結合約200位志工籌辦熱鬧又有活力的院慶活動,典禮在陽明寶貝太鼓隊振奮人心的鼓聲中揭開序幕,並穿插家長支持團體合唱團的美聲演唱,再由社會局陳局長雪慧與在場貴賓一同敲響園遊會開始的鑼。 陽明教養院37週年慶 精彩的開幕打擊樂隊表演...

[天成法律小教室]姍姍去買飲料違規停車,酒駕男撞上姍姍的車死亡,姍姍有什麼罪責呢?

[天成法律小教室]姍姍去買飲料違規停車,酒駕男撞上姍姍的車死亡,姍姍有什麼罪責呢?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Q:姍姍下班時開著車到飲料店買飲料,因店門口均無停車位可停,遂自行在轉角紅線處停車,就趕緊跑去買飲料,結果一位喝醉的機車騎士突然撞上姍姍的車,倒地死亡,問姍姍有何法律上責任? 姍姍去買飲料違規停車,酒駕男撞上姍姍的車死亡,姍姍有什麼罪責呢? 盧天成律師回答: 汽機車違停發生事故的案例很常發生。有些人總會僥倖認為違停一下子不會怎樣,但事故發生時,想後悔都來不及。...

[天成法律小教室]在網路上創設群組謾罵他人,有什麼罪責呢?

[天成法律小教室]在網路上創設群組謾罵他人,有什麼罪責呢?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 芳芳在一家銀行擔任主管一職,十分有能力,但是在指導及督促員工時,總是過於嚴苛,長期累積之下,員工們便創設群組,組內約10人,都是在討論甚至謾罵芳芳,芳芳得知後,深感其辱,於是決定提告,問員工們創設群組私下討論、謾罵芳芳之行為,有何法律責任? 盧天成律師回答: 通訊軟體內的群組功能,可以說是非常方便又實用的設計,但不免也會發生創設群組在組內批判他人的事情。...

抄襲他人著作的法律責任?

抄襲他人著作的法律責任?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     陳OO是某大學企管系教授,在撰寫其專書的過程中,將他人發表的報告做了些許的潤釋後,節錄成其專書內容的一部份,且未註明上述內容的出處及主編者姓名,問陳OO有何法律責任? 盧天成律師答:   所謂「著作」,是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只要不是抄襲他人的著作,而是自己的創作,不論該創作在上述各該領域中,專業上的評價如何,皆是屬於著作權法上「著作」的範疇。    ...

[天成法律小教室] 愛情騙子太可惡!被愛沖昏頭,當心戀愛詐欺!

[天成法律小教室] 愛情騙子太可惡!被愛沖昏頭,當心戀愛詐欺!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我姐認識網友交往後,慫恿我姐投資,謊稱是朋友轉讓股權要我姐信貸三十五萬,不到一個月公司就倒了,後來又借七萬元說二個月內還,分手後仍無下文,我姐為此憂鬱,還拼命工作還貸款,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當心戀愛詐欺 盧天成律師答: 這樣的個案看起來有點像戀愛詐欺之情形。何謂戀愛詐欺?我國刑法規定詐欺罪主要保護的對象是財產權,使財產不會受詐術欺騙而蒙受損失,所以感情上的欺騙與背叛,只要沒有造成財產上損失,是無法因對方的花言巧語而主張詐欺罪,至多只能說是道德瑕疵。...

[天成法律小教室]我的遺囑有效嗎?原來遺囑有五種!依法規形式才有效!

[天成法律小教室]我的遺囑有效嗎?原來遺囑有五種!依法規形式才有效!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老張正處於癌末病危狀態,住在加護病房且意識不清,其所留之遺產應由其子女二人共同繼承,大哥為了想要繼承全部財產,便偷偷用電腦打好遺囑,直接讓意識不清的老張按捺指紋,問其所簽署之遺囑效力為何? [天成法律小教室]我的遺囑有效嗎?原來遺囑有五種!依法規形式才有效! 盧天成律師回答:我國民法規定遺囑有五種形式,分別為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其中公證、密封及代筆、口授遺囑均必須有人2~3人見證,並依法律規定的形式,才能發生遺囑的效力。...

[天成法律小教室]男女朋友分手後,在網路上意氣用事發文,是否有犯法的風險? 當心網路亂發文易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

[天成法律小教室]男女朋友分手後,在網路上意氣用事發文,是否有犯法的風險? 當心網路亂發文易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小林與靜靜原為男女朋友,兩人因故分手,小林怒氣難消,於是在自己的FB上,控訴靜靜如何的利用他,及靜靜對他如何的不忠,並有些意氣用事的發言,問,小林有無被告之風險? 男女朋友分手後,在網路上意氣用事發文,是否有犯法的風險? 當心網路亂發文易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 盧天成律師回答: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構成刑法誹謗罪;如果是用文字或圖畫的形式,還會構成加重誹謗罪。所以,在網路上的留文,就是一種文書形式,可能構成加重誹謗罪。...

[天成法律小教室]藝人代言商業廣告不實,代言人有什麼刑事責任呢?

[天成法律小教室]藝人代言商業廣告不實,代言人有什麼刑事責任呢?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某食品公司推出了新產品,邀請知名藝人代言其產品,藉以提高產品之曝光率。代言廣告中指出,服用該產品不僅能達到「減重瘦身」還能讓膚色「白嫩如雪」,吸引了眾多消費者前來購買,不料,卻遭消費者批評其產品誇大不實,問此食品公司與代言藝人是否構成犯罪? 盧天成律師回答:...

[天成法律小教室]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房東該怎麼做呢?

[天成法律小教室]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房東該怎麼做呢?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我的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未繳,但因當時我們的合約是在書局購買的制式契約,並沒有多加其他規定,現在房客不打算搬家但他又沒錢繳房租,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盧天成律師回答:房東將房子出租於房客,兩人間之法律關係為租賃關係,房客就有按約定給付租金之義務,如果房客未依約支付租金,就構成「給付遲延」的問題。依民法第440條規定,如果房客積欠房租達兩期之租額,房東可以定相當的期限催告房客支付租金,如果房客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租金,房東就可以終止契約,並要求房客返還其房屋。...

製造假資料設立公司的刑事責任

製造假資料設立公司的刑事責任

製造假資料設立公司的刑事責任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小王欲成立一數位公司,透過某代辦公司辦理公司登記,因小王欠缺資金,即請代辦公司記帳士先將1百萬元轉進小王欲設立的公司帳戶內,隔幾天再將款項轉出,佯裝公司的1百萬股款已經收足,接著備齊資料到經濟部辦理登記。問小王及該名記帳士是否構成犯罪? 盧天成律師回答 :...

[天成法律小教室]酒後駕車要負什麼刑事責任呢?刑責超重!千萬不可酒駕!

[天成法律小教室]酒後駕車要負什麼刑事責任呢?刑責超重!千萬不可酒駕!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 世宣參加班上12月份慶生會在薑母鴨店舉辦,世宣亦為壽星,一時興奮,多喝了幾杯。回家時,雖明知有點茫茫然,卻自信未喝醉,仍堅持自己騎機車回家,惟不勝酒力,一時恍神,不小心撞倒路人甲女,致甲女左腿多處受傷。問酒後駕車有何刑事責任? 盧天成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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