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與金門縣政府,媒合桃園市新屋區農會、雲林縣斗南鎮農會、嘉義縣義竹鄉農會、臺南市學甲區農會擔任各縣市之契作主體與金酒公司合作,契作1,032公頃,已建立釀酒高粱生產供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