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防堵疫情!高中以下延長寒假縮短暑假,12歲以下學童家長可請14天「防疫照顧假」

by | 2 月 2, 2020 | 生活

【威傳媒編輯部/綜合報導】

教育部潘文忠部長:「整個疫情的發展,因為學校進入開學準備,指揮中心的討論後決定,高中以下學校以後延後開學,會延長寒假、縮短暑假,將寒假開學時間延後到2月25號,暑假放假也延後至7月14號。國中的會考、技專統測、大學指考經過詳細評估,各個考期、日程時間不會改變,跟大考中心研商,因應整個課程失施內容再來做調整。」

教育部也強調,對於已開學之私立幼兒園、安親班及補習班則維持現況,特別會要求加強檢測與管理。

學校寒假輔導課部分,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表示:「因為有部分學校已經做安排輔導課,當時我們有提供給各個學校指引如何做防護的準備,這一週輔導課,我們會尊重學校的安排,但之後將會安照我們的規定。

教育部對於所有學童的受教權不會有受到影響,尤其是國三、高三的同學。因為時程改變,支持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請假期間,僱主應該要給予准假,這個範圍會以小學以下的學生為主,非常需要家長的照顧,讓更多的家長可以獲得「防疫照顧假」的資源。

勞動部許銘春:「這是為了防疫應變處置的措施,12歲以下的學童,家長有需要可以請14天防疫照顧假。因為這是防疫照顧假,這個假不可歸責於勞工,也不可歸責於僱主,也不是公假,這是防疫而延伸出來的措施。不能視為曠工,更不可以用事假或特別假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處其他處分。可能僱主掌控人力上會有所不方便,不過希望能夠共體時艱。」

20200202教育部公告
20200202教育部公告

另外,勞動部也發出下列新聞稿,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之說明。

武漢肺炎」(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目前已出現確診感染病例,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勞動部說明如下: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一)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僱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僱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二)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二、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一)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

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二)僱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僱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僱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僱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強調,不論是僱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圖: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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