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法律小教室]外洩私密照片會犯什麼法呢?天成律師告訴你如何救濟!

by | 3 月 8, 2019 | 法律

【威傳媒編輯部/盧天成律師事務所】

問:靜靜與小林在交往,經閨密好友告知,小林將兩人恩愛的私密照片,張貼在未加密的網路相簿裡,靜靜氣急敗壞,她該採取何種方式來救濟?

盧天成律師答:

將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以公然方式陳列、散布、販賣或其他足使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得觀賞、瀏覽之方式呈現,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

小林將自己和靜靜恩愛的私密照片放在未加密的網路相簿,形同「不設防」的張貼性愛私密照片,已觸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小林是以偷拍方式取得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的照片,又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妨害秘密罪為告訴乃論之罪,靜靜必須在知道犯罪事實起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若靜靜認為自己因本案件而精神遭受重大傷害,損害其人格法益上之利益,可以依民法第184、195條規定,附帶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其精神上之損失。

盧天成律師

律師簡介

姓名: 盧天成
現任機構名稱: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士、銘傳大學財經法律碩士。
專長領域:債權債務糾紛、民刑事訴訟、公寓大廈糾紛、商務糾紛。

經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臺北市國際青年商會會長、中華民國觀護協會理事、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法律顧問、台灣警安聯防協會監事、銘傳校友會總會監事、大安社區大學講師及獨家報導雜誌、蘋果日報法律專欄,及多家公司行號、學校團體、社區大廈之法律顧問。

文章發表:由釋字第420號解釋租稅規避之防杜、論財團法人之監督規範、客戶欠錢不還怎麼要回來、身後事情知多少?談繼承爭議問題、老闆辛苦知多少?談勞資爭議問題、如何預防債務人脫產、蘋果日報法庭專欄、蘋果日報地產王專欄等等。

演講授課:如何保全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社區問題如何法辦、不動產經濟爭議、談房屋租賃之法律問題、交通事故之處理、談酒罪駕車、談離婚案件之處理、愛情裡的法律學分、談婚姻始末之法律關係等等。

電台採訪:台灣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台、臺北廣播電台、蘋果動新聞、TVBS新聞台、威傳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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